商标因撞上驰名商标遭驳回,出路何在?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商标法》第十三条对驰名商标提供了跨类保护。普通商标的冲突只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类别上才会被驳回,但如果在先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则即使你的商标注册在完全不相关的商品类别上,也可能被驳回。
驰名商标跨类保护规则
- 已注册驰名商标:禁止在不相同也不类似的商品上(跨类)注册摹仿、复制或翻译的商标,如果足以误导公众并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权利人利益
- 未注册驰名商标:仅限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提供保护
被驳回后的应对策略
策略一:论证你的商标与驰名商标不构成摹仿、复制、翻译
驳回复审中你可以论证:你的商标名称或图形是独立原创的,并非对驰名商标的摹仿;两者存在明显的字形、读音、含义或整体视觉效果的差异;你的商标来源有独立的命名逻辑和品牌故事。
策略二:论证不会导致公众误认或损害驰名商标利益
你的商品类别与驰名商标的所在行业相差甚远;两个商标面对的是完全不同的消费者群体不会发生混淆;你的商标使用不会淡化驰名商标的显著性也不会污损其声誉。
策略三:证明驰名商标知名度仅限于特定区域或时间
如果引证商标驰名的认定已过时(如5-10年前认定为驰名但现在已淡出市场),可以提交证据证明其当前已不再具有广泛的知名度。
策略四:与权利人谈判取得共存同意
与驰名商标的权利人进行合作谈判,争取对方出具商标共存同意书,表明对方不会主张跨类权利冲突。
策略五:更换商标(通常最务实的做法)
面对真正的驰名商标(如阿里巴巴、茅台、华为),硬冲的成功率极低且不经济。务必将资源投入到新品牌的建设中去。务必在驳回通知书收到后15日内提交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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