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小知识:申请主体与发明人或设计人能否为不同的人?

申请人(个人)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可以为不同的人。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因此,发明人应当是个人,不能是单位或者集体,例如“××科研组”等等。如果是数人共同作出的,应当将所有人的名字都写上。
在完成发明创造的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应当被认为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关注我们
长按下方图片「识别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友情链接:
saas 网站建设 爱名网 知协 epower企服引擎 第一商务 LTD学院 LTD服务市场 批量域名查询 商标查询 域名查询 杭州电子商务研究院 网站建设 杭州市瑞安商会 东望时代 ToB产业网址导航 企通社 TOB问答 编辑器 官微名片 丽水山泉 智度学堂 站点智能
请先 登录后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