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在先使用例外与不正当竞争的边界解析
在先使用例外
在先使用主要对他人注册的商标构成例外:如果你在他人注册同一近似商标前已经在相同/类似的商品上连续使用并有了一定影响→你可以在你的原范围内继续使用但在你的商标上附加区别标识。但你不能在此基础上扩大你的营业范围和许可给多人使用或作为全国连锁的全国品牌。
这仅是一个不变范围内的有限防御体系。
反不正当竞争法
如果他人通过复制你已使用的大名称(非注册商标但独特的商业外观)对外误导消费者认为你的产品来源于他的运营→这构成反不正当竞争下的市场混淆行为。
你可以通过你的未注册的知名字号、你的包装装潢和你的商业外观获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支援→但前提是你在你的市场中已积累了相当的知名度和固有识别力。
请先 登录后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