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恶意抢注解析:定义、识别与维权策略
恶意抢注的定义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人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恶意抢注是指某人对你已使用并产生一定影响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不正当地提前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抢注者的特征:他与你存在某种关系(曾是代理、合作伙伴、雇员等)从而接触到你的商标信息,他在无自主品牌和商业计划的前提下纯粹以转让你或通过侵权获赔为目的注册你的商标。
如何应对恶意抢注
第一防御:对你自己的核心商标在新项目开始前完成注册申请→不给恶意抢注者留下你的空窗期。
如果已经发生抢注:①在对该抢注商标公告期立即提出异议、②提起无效宣告(如你能证明该申请人是以不正当手段抢注)——恶意抢注不受5年时间限制、③在诉讼中向法院主张该抢注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预防建议:对你的所有商标保持商标监视,一旦有人在你的相关领域申请近似的或你的未注册商号→立即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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