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共存协议解析:其内涵与法律约束力
共存协议的概念
商标共存协议是两个或数个商标权利人之间的一份正式协议,约定各方同意对方在特定商品/服务上、特定区域(或全部区域)内使用彼此近似的商标并承诺不互相提起侵权诉讼或行政投诉。
典型的场景:两个公司各自生产不竞争的产品却拥有近似的商标(一个做服装,一个做饮料)。他们签订商标共存协议,双方在同一市场共存。
共存协议在中国的法律效力
共存协议是两个私人之间的合同。协议生效后约束签约主体,但注意:协议不能对抗商标局的商标审查——商标局在其审查中可能仍以共存协议所涉的商标之间存在近似为由驳回其中任一方的商标申请。
不过商标局和商评委在实践中对共存协议持一定开放态度:如果各方提交了明确、有效的共存协议并结合其他因素,审查中可能会予以考虑。
共存协议的局限:它不能影响公众不被混淆的法律利益——如果两个近似的商标在市场上共存导致消费者混淆,公共利益受损后任何一方的共存协议都不能用来抗辩消费者误认问题。
共存协议对于两个非直接竞争的企业以清晰、低成本共存方式维持和谐商标局关系是非常有价值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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