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企业能否共享同一商标?商标共有权的设立流程是怎样的?
商标共有的概念和法律基础
是的,根据《商标法》第五条,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
商标共有分为两种:共同共有(如合作开发产品的各方共同持有一个商标,不需确定各方的具体份额)和按份共有(各方约定在商标中的份额比例,如公司A占60%,公司B占40%)。
共有商标的关键操作
注册时:各共同申请人须在申请书上全部签名/盖章,并指定一个代表接收商标局的后续文件。
使用中:共有商标的任何使用行为均视为全体共有人的共同使用(这有利于应对撤三)。但各个共有人是否可以独立许可他人使用共有商标需要看共有人之间的合同约定。
转让中:共有商标的转让需要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不能由某个共有人单独决定转让该商标)。
许可中:共有商标的许可给第三方需要看共有协议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原则上需要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
维权中:共有商标被侵权,共有人的任何一个都可以独立提起侵权诉讼,但赔偿金应归所有共有人。
签订明确的共有协议是关键
共有商标的潜在纠纷通常归结于共有协议没有约定清楚以下内容:各方的权利比例和收益分配、决策机制(日常使用和重大决策的投票权)、是否可以独立许可、退出机制(一方转让其份额给第三方的程序、优先购买权等)、僵局解决机制等。
建议有共有商标的合作方签署详细的共有协议以规范各方权利义务,避免将来业务变动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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