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共存协议解析:适用场景与签署时机
商标共存的概念
商标共存协议是两个或多个商标权人之间达成的协议,约定各自在一定范围内可以使用彼此的近似商标而不构成侵权,双方互不提出异议或侵权诉讼。
共存协议不是官方程序(不需要商标局审批),而是商标权人之间的私人合同。
什么情况下需要签署共存协议?
场景一:两个企业使用了近似的商标但商品不同类(无冲突领域)。如长城汽车和长城葡萄酒的商标,前者在第12类交通工具上,后者在第33类酒类上。如果双方都在各自行业内知名,签署共存协议以防未来某方扩张分类引发冲突。
场景二:同一商标的不同地区/销售渠道分配。如两个企业分别在不同的国家和区域使用同一商标,双方签共存协议界定各自的市场空间和互不侵权承诺。
场景三:企业并购和品牌整合中的商标权配置。A公司收购B公司后拥有两个近似的商标。共存协议可以用来约定各商标的继续使用规则。
共存协议的核心要素
一份好的共存协议应包含:双方对双方商标近似但不构成混淆的认可(共同声明)、各自商标的使用范围(行业、地域、商品/服务类别等)、互不提出异议或诉的承诺、如果一方改变商标使用造成混淆后的应对机制、合同期和续签条款等。
共存协议的好处:避免无意义的异议和诉讼纷争,双方各自安心经营,各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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