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识别您的商标是否与他人商标存在相似性?
商标近似的判断原则
商标近似是商标注册审查中最核心的驳回理由之一。判断商标是否近似,不是简单比较两个商标"像不像",而是要遵循三个综合判断原则:
原则一: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
判断商标是否近似,要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这里的"相关公众"指的是该类商品或服务的普通消费者群体,不是专业人士,也不是完全不相关的人。商标审查模拟的是:普通消费者在购物时,会不会因为两个商标相似而产生混淆或误认?
原则二:整体比对与要部比对相结合
既要整体观察两个商标给人的总体印象,又要抓住商标的主要部分(最显著、最有辨识度的要素)进行比对。例如在"娃哈哈"与"哈娃哈"的对比中,虽然排列不同,但核心字相同,整体在听觉和视觉上极为接近,构成近似。
原则三:隔离比对为主
判断近似要以隔离观察为原则,即模拟消费者凭记忆进行比对,而不是将两个商标放在一起逐字对照。现实中消费者购物不可能同时拿着两个商标对比,更多是凭记忆判断品牌。
常见的近似情形
以下情形通常被认定为近似商标:
- 文字近似:字形相近("太太乐"与"天天乐")、读音相同或近似("维达"与"伟达")、含义相同或近似
- 图形近似:构图、设计风格、视觉效果接近
- 组合商标中某要素近似:中文部分、外文部分或图形部分中任一要素与引证商标构成近似,整体判为近似
- 加"新""大""小""金"等修饰词:"格力"与"新格力"、"新东方"与"新新东方"往往构成近似
- 颠倒词序:"大宝"与"宝大"
实用判断方法
自己判断时可以做两个测试:一听二看。一听:把你和别人的商标分别念给别人听,看能不能分得清。二看:把两个商标放在不同卡片上,过几分钟后拿开,问对方刚才看到的是什么——如果对方把你们俩搞混了,那大概率构成近似。
如果拿不准,最稳妥的方法是委托专业商标代理机构出具商标近似查询报告,他们经验丰富,能给出更准确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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