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丨中闲回收商标因与中闲近似被驳回,复审终获核准!
商标驳回复审成功案例再+1。申请人提交申请商标因近似被驳回,委托我司代理申请驳回复审,目前已复审成功,申请商标被予以初步审定。
丨案件详情
上海一企业(申请人)注册“中闲回收”商标(申请商标),商标局审查认为,申请商标和在先商标“中闲”商标(引证商标)构成近似,因此对申请商标予以驳回。
申请人还想争取,委托我司进行复审。
丨驳回复审
由于申请商标完整包含引证商标,且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务类似,因此论证两商标不近似的成功率不高。想要获得注册,需要消除在先权利障碍。
经我司商标顾问调查了解,引证商标连续3年无使用痕迹,符合“商标撤三”的情况。最终,结合申请人意见,我们采取“驳回复审”+“商标撤三”组合策略。
商标局复审时,引证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原因被依法撤销,据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之间的权利冲突现已不存在。最终,商标局决定如下: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5类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丨关于知协
杭州知协网络技术有限公司(32.cn知协知识产权平台),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正规代理机构,信息透明可查;也是国内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的先行者,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和发展,现已形成一支专业服务团队深耕知识产权领域。目前公司业务涵盖国内及国际商标、专利、版权的申请、注册、管理、交易等多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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